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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EPA
(一)关于CPEA
《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》简介
(二)CEPA动态
《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》签署第五个补充协议
《CEPA补充协议四》专题论坛在香港举行
《<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>补充协议四》在香港签署
2006年内地与香港CEPA执行进展情况
《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》执行进展情况
(三)CEPA协议
CEPA协议
(1)《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》协议
(2)附件1:关于货物贸易零关税的实施
(3)附件2:关于货物贸易的原产地规则
(4)附件3:关于原产地证书的签发和核查程序
(5)附件4:关于开放服务贸易领域的具体承诺
(6)附件5:关于“服务提供者”的定义及相关规定
(7)附件6:关于贸易投资便利化
CEPA补充协议
(1)《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》补充协议
(2)内地向香港开放服务贸易的具体承诺的补充和修正
CEPA补充协议二
(1)《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》补充协议二
(2)内地向香港开放服务贸易的具体承诺的补充和修正二
CEPA补充协议三
(1)《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》补充协议三
(2)内地向香港开放服务贸易的具体承诺的补充和修正三
CEPA补充协议四
(1)《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》补充协议四
(2)内地向香港开放服务贸易的具体承诺的补充和修正四
CEPA补充协议五
(1)《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》补充协议五
(2)内地向香港开放服务贸易的具体承诺的补充和修正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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